信用修復制度是信用體系建設的一個重要機制,是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的重要環節,是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的必然要求,是失信主體解除懲戒措施的制度保障。建立和完善信用修復制度,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信用建設規范化、系統化。 2018年5月,鄭州市制定了《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執法處(支隊)企業失信行為信用修復辦法(試行)》,按照信用信息“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對上傳的企業失信行為進行修復。在信用修復過程中不斷的完善信用修復流程,形成了一定的行業亮點。 一、鄭州市交通運輸業信用修復開展情況 鄭州市交通運輸行業信用修復工作自開展以來,截至今年3月底,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執法處(支隊)已累計進行信用修復16例。其中2017年2例,2018年上半年4例,2018年下半年6例,2019年第一季度4例,數量呈逐步上升趨勢,主動打電話咨詢信用修復的企業也逐漸增多,失信聯合懲戒對企業的約束力逐漸顯現。 鄭州市交通運輸行業信用修復案例詳細情況見下表: 據介紹,以上成功進行修復的企業,大部分是在企業辦理某些業務時被告知失信之后主動進行信用修復的。其中最常見的三種情況為:申請貸款、參加超投標和變更企業信息。“這體現出,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開展以來,’失信聯合懲戒’逐漸實現,對企業的約束力越來越大;同時也應該認識到企業對信用體系了解還不夠深刻,造成受限時才’亡羊補牢’,對企業造成不利影響。” 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執法處(支隊)工作人員張彥兵說。 二、信用修復流程 根據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執法處(支隊)的不斷探索及鄭州市信用辦制定的《鄭州市信用修復管理暫行辦法》,目前交通運輸行業已形成一套完整的信用修復流程(見下圖)。 在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執法處(支隊),分析師看到,河南建港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人郭銀行正在辦理企業信用修復手續。公司委托人需當場接受信用宣傳教育并通過現場考核,方可進入信用修復流程。 在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執法處(支隊),工作人員張彥兵正在對企業委托人郭銀行講解信用修復相關政策知識。 河南建港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人郭銀行在辦理信用修復的現場作答《企業信用修復測試題》。 河南建港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人在信用修復申請表、信用承諾書、企業整改方案等上蓋章。 三、三大亮點保障行業信用修復效果 據了解,鄭州市交通運輸行業探索出了三大亮點做法,全面保障信用修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1、在對企業進行信用修復前,開展信用核查和失信調查。通過支隊電子執法系統核查行政相對人的行政處罰失信信息,重點核查企業申請修復的行政處罰的案件性質以及自上次失信至今是否有同類型的違法等。對案件性質為嚴重的失信行為以及再次違法的企業,不予信用修復。 2、對信用修復企業開展現場教育。通過觀看信用宣傳片、現場答題的方式對企業法人或委托人開展現場教育,使其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積極了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政策文件,從而提升企業對信用體系的了解,營造良好的信用市場氛圍。 3、對失信企業進行主動告知。為提高失信聯合懲戒的約束力并鼓勵企業主動進行信用修復,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執法處(支隊)制作了“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告知書”,在企業接受完行政處罰后即進行告知,對于以前進行的行政處罰,通過郵寄告知書的形式進行主動告知。此舉不僅推動了信用修復工作的開展,同時對企業進行了提前告知,避免了企業因失信受阻而受到損失,提升了企業主動修復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