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對房地產經紀行業打分并公示,推出信用等級“紅黑榜”
12月11日,宿州市房管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宿州市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考評暫行辦法》已于11月30日起施行。根據考評辦法信用等級核定,我市將建立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公示體系,推出“紅名單”和“黑名單”,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管,營造良好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經紀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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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市房地產業發展,二手房市場交易活躍,中介服務機構快速增加,但個別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講誠信,違法違規經營,損害群眾利益事件偶有發生,影響了中介服務質量和口碑,更對行業健康發展造成影響。為此,市房管局制定出臺《宿州市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考評暫行辦法》,旨在通過建立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公示體系,以信用數據作為促進房地產經紀市場優勝劣汰的主要手段之一,提高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誠信經營、規范服務意識和能力,凈化經紀行業,實現房地產經紀市場健康、良性、有序發展。
據了解,本辦法適用于宿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分支機構,以及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等級根據企業信用分值評定,而信用分值則由信用基準分值、不良行為分值和優良信用分值三部分決定。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等級由高到低分為5個等級,其中,年終信用評定分值在100分以上的,評定為“優秀”等級,列入“紅名單”,并在網站予以公示,在創先評優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年終信用評定分值在60-70分之間,評定為“失信警告”等級,針對該等級機構,除將信息通報給相關部門外,依法取消網上簽約資格,辦理網簽續期申請時予以重點審查,一年內不得參與創先評優活動,下一年度信用等級評定不予評為優秀;年終信用評定分值在60分以下的,評定為“嚴重失信”等級,列入“黑名單”,予以公示,除將有關信息報送至相關部門外,依法取消網上簽約資格,辦理網簽續期申請時予以重點審查,兩年內不得參與創先評優活動,下一年度信用等級評定不予評為優秀、良好。
根據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評價結果,宿州市房管局將及時通報給住建、國土、稅務、工商、司法機關及金融監管等部門,作為各相關部門在開展日常監管、金融服務時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