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健全完善信用評價體系 解決合同履約難題
作者: 方圓資信信用評級
近日,合肥市公管局正式印發《合肥市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合同履約行為信用評價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大力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行為管理工作,推動招投標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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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評價自驗收或合同完工驗收合格后30日內完成評價工作,以半年為一個評價周期。履約評價由項目單位負責實施,評價內容包括合同簽訂、關鍵崗位人員、合同工期、竣工驗收、農民工工資、標后約談、工程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主要評價指標。企業信用綜合得分滿分為100分,其中基礎分60分,獲得工程質量獎項的予以加分。對因施工企業自身原因導致合同終止的,或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轉包、出借資質、違法分包等情形的,或發生較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履約信用評價分值為零。建立正向激勵機制,促進施工企業誠信履約。
為加強標后履約管理,今年1月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標后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機構與項目單位建立標后履約監督管理信息共享機制,開展聯合懲戒。市公管局據此出臺了本《辦法》,下一步將逐步將合同履約評價結果有效運用到招投標活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