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全國工商聯五部門聯合發布了《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經營行為規范》(以下簡稱《行為規范》)。為了解《行為規范》有關情況,針對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行為規范》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逐步形成。民營企業是我國實施“走出去”戰略的重要參與者。近年來,我國民營企業“走出去”步伐明顯加快,國際化經營水平顯著提高,為帶動相關產品、技術、服務出口,促進國內產業轉型升級,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深化我國與東道國互利合作作出了積極貢獻。
但同時,部分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經營活動也存在不規范的問題。有的企業不履行國內外審核手續,違規在境外開展投資活動;有的企業盲目決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的企業惡性競爭,不顧代價承攬境外項目;有的企業忽視質量和安全管理,產生不良影響。
針對當前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經營存在的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全國工商聯聯合研究起草了《行為規范》,旨在引導和規范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經營活動,防范境外投資經營風險,促進“走出去”健康有序發展。
問:《行為規范》對民營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經營提出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答:《行為規范》明確指出,國家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走出去”,對民營企業“走出去”與國有企業“走出去”一視同仁。在此基礎上,《行為規范》主要從以下五方面對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經營活動進行了引導和規范。
一是完善經營管理體系。民營企業要建立健全境外投資決策、授權管理、財務管理等內部規章制度。
二是依法合規誠信經營。民營企業及其境外分支機構要認真履行國內外相關手續,開展公平競爭,誠信經營。
三是切實履行社會責任。鼓勵民營企業在境外投資過程中熱心公益事業,增進文化交流,樹立服務社會的良好企業形象。
四是注重資源環境保護。倡導民營企業提高資源節約、環境保護意識,遵守東道國環保法規,履行環保責任和相關法律義務。
五是加強境外風險防控。民營企業要加強全面風險防控,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境外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事故處理。
問:《行為規范》對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經營活動有何影響?
答:企業是境外投資經營活動的決策主體、執行主體和責任主體,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走出去”是國家支持的主要對象。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在系統梳理近年來民營企業境外投資風險案例的基礎上,結合國際經驗和理念編制了《行為規范》,是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活動的重要舉措。《行為規范》是對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經營活動的指引。民營企業參照《行為規范》開展境外投資經營,有助于提高跨國經營和風險防范能力,實現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同時促進我國對外投資健康有序發展。
問:將采取哪些措施切實發揮《行為規范》的指引作用?
答: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切實做好《行為規范》的宣傳落實工作,引導和規范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經營活動。一是做好指導監督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駐外使領館、行業組織等將按職責分工,協作配合,依據《行為規范》共同做好對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經營活動的指導協調、跟蹤監督工作。二是強化“走出去”服務保障。政府有關部門將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繼續優化“走出去”的服務和保障工作,讓守法合規的民營企業“走出去”更加便利,提升民營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的意識和能力。三是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外經濟合作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將出現情節嚴重、影響惡劣不規范行為的境外投資經營活動主體和相關責任人納入信用記錄,實施聯合懲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