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國務院公開發布《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調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形成全過程監管體系,加快建立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
《通知》明確了改革的重點內容。一是明確改革方式,優化準入服務的有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等80余項,針對市場主體關心的痛點難點問題,精簡審批材料,提高登記審批效率。二是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要求有效區分“證”“照”功能,讓更多市場主體持照即可經營,著力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真正實現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三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貫徹“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四是加快推進信息歸集共享,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相關信用信息、違法違規信息歸集共享和業務協同。
在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方面,《通知》明確,從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在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方面,《通知》要求加快建立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進一步推進聯合執法,建立統一“黑名單”制度,對失信主體在行業準入環節依法實施限制。強化企業的市場秩序第一責任人意識,建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更好發揮專業服務機構的社會監督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市場秩序治理,逐步構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在加快推進信息歸集共享方面,《通知》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依托已有設施資源和政府統一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進一步完善全國和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相關信用信息、違法違規信息歸集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快完善政府部門涉企信息資源歸集目錄,建立全國統一標準的企業法人單位基礎信息資源庫。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事項和后置審批事項信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于相對應市場主體名下,并對外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