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聞網—衡水晚報訊(通訊員白春娥記者隋魏?。皬埛ü伲襾斫粓绦锌睿懿荒鼙M快將我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上撤下來?”近日,被執行人劉某匆匆趕到冀州法院找到執行法官。
2016年被執行人劉某欠張某鉤機臺班費145000元。后經張某多次催要未果,訴至冀州法院,經法院判決,劉某償還張某鉤機臺班費145000元。因劉某未主動履行判決義務,張某向冀州法院申請執行。
該案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第一時間通過“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查詢,均未找到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線索,隨即依法將被執行人名下所有銀行賬戶進行凍結,并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今年8月,劉某名下的注冊公司參與石家莊市某工程,招標方在審核投標人相關資質過程中發現法人劉某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遂告知其因誠信問題將被取消投標資格。劉某因害怕失去投標資格,主動帶著執行款找到執行法官,履行了還款義務。執行法官聯系申請人到庭,并將執行款發放到申請人手中,隨后執行法官在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劉某進行了屏蔽。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公布失信人名單與限制高消費已成為冀州法院加大執行力度、化解未執結案件的重要手段,越來越多的被執行人懾于信用懲戒的壓力而自動履行義務。